常德市收回10家欠费企业排污权目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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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 杨力菲)近日,记者从市生态局获悉,常德市对10家过期未缴纳排污权有偿利用费企业的排污权目标进行无偿收回,并纳入储蓄。2015年起,常德市正式开展排污权有偿利用和买卖工做。按照相关文件,全市持有排污权目标的企业每年应缴纳排污权有偿利用费,时间累计两年以上未按缴纳排污权有偿利用费的,其富余排污权可无偿收回。此次被收回排污权目标的企业别离为:常德宝龙机械制制科技无限公司、汉寿县永和电镀厂、湖南新丰绿光生物科技无限公司、汉寿县佳诚米业无限公司、汉寿县恒发纸业无限公司、汉寿县先发米业无限公司、汉寿县桥湘再生能源科技无限公司、汉寿县元鼎清水材料无限公司、汉寿科纳电子科技无限公司。据悉,这10家企业均已处于关停或破产形态,且持续两年以上欠缴排污权有偿利用费。此次常德市将收受接管化学需氧量排放目标4。594吨、二氧化硫排放目标5。663吨、氮氧化物排放目标2。822吨。奉行排污权有偿利用和买卖,有益于污染物排放总量节制和资本优化设置装备摆设,是管理系统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表现。近年来,常德市全面奉行排污权有偿利用和买卖工做,取得必然成效。据统计,目前全市持有排污权目标企业跨越1500家,平均每年缴纳排污权有偿利用费近600万元。 |
